河南省重心下移、强基固本 创造残疾人幸福生活行动方案(六、七、八、九)
来源:安阳市残联 发表时间:2016-03-11 浏览次数:999
河南省残疾人服务设施项目补贴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残联第六次代表大会提出的“重心下移,强基固本、创造残疾人幸福生活”的新要求,切实开展好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做好我省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工作,加强全省残疾人服务设施规范化建设,提高为残疾人服务水平,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13—2015年,省残联每年从省本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安排5000万元用于全省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补贴。
二、申报条件
新建、购置、改(扩)建残疾人服务设施,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项目已立项(已获发改委部门正式批准);
(二)当地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要达到中央及省级要求的建筑面积规模,即省辖市不低于8000平方米、县级不低于3000平方米;
(三)落实建设用地,土地权属明确,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
(四)项目投资计划和工程概算合理详实,建设资金已作详细安排,本级财政配套资金已到位、自筹资金已落实且相关管理部门同意使用;
(五)建设规模和项目构成已作了规划设计,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六)项目已开工建设;
(七)当地机构编制部门对该项目新批有机构或人员的,靠前安排。
三、补贴标准
专项资金按市级和县(市、区)级两类进行补贴,市级原则上按500万元/项目、县级原则上按200万元/项目进行补贴,购置、改扩建项目原则不高于新建项目补贴标准,根据项目建设进度,以开工建设、主体封顶为标志,分两期拨付。
四、申报材料
(一)《河南省残疾人服务设施工程补贴自评表》(见附件);
(二)项目建设立项批复文件原件;
(三)建设用地土地权属证件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
(四)规划设计图;
(五)当地资金投入的银行对账单或其他证明材料原件;
(六)当地机构编制部门对该项目新批复机构或人员的文件原件;
(七)绩效目标承诺书。获得专项资金补贴后的使用规划,投资计划、项目筹资结构、资金使用和工程建设进度,机构运行、预期项目为残疾人服务效益等,并加注当地政府审核意见;
(八)项目运行方案。
五、评审程序
评审人员综合考虑项目的相关条件、前期工作和申报材料质量等多方面因素,在坚持实事求是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评审。
(一)书面评审。市残联汇总所辖县(市、区)残联,省残联计财部汇总所有参评单位材料,邀请省发改委、省财政、省残联等相关人员对参评材料进行评审。
(二)口头阐述。由参评单位选派代表对项目进行现场口头阐述,并回答评审人员提出的问题。用辅助投影演示的,所播投影图像必须清晰、真实。
(三)结果公示。根据评审得分,获得专项资金补贴资格的单位及其最终评审得分,在省残联网站进行公示,在没有收到有效投诉后予以确认。
(四)资金拨付。省残联申请省财政厅拨付专项资金。
六、有关要求
(一)有关市、县(市、区)残联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科学安排部署,认真组织省级专项资金补贴申报工作。
(二)对在申报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参评单位,一经查实,将取消参与分配资格。
(三)申报单位要指定专人为联络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联络员名单及联系电话报省残联计财部。
(四)各省辖市、县残联根据本办法,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措施。
附件:河南省残疾人服务设施工程补贴自评表
附件
河南省残疾人服务设施工程补贴自评表
项目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当地政府意见:(公章)
上报单位(公章)
2014年 月 日
本自评表共分五项:
一、项目条件(45分)
二、资金计划(25分)
三、规划设计(10分)
四、绩效目标(15分)
五、材料编写(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