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残疾人办证指南
来源:组联部 发表时间:2016-12-27 浏览次数:6623
二代残疾人证办证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是国家管理残疾人和认定残疾人、残疾类别、等级的依据,是残疾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和特别扶助的重要凭证。
办 证 流 程
一、到相关社区(村)、乡镇、街道残联领取申请表——填写表格及贴上照片(近期2寸免冠照片)——社区(村)、街道办事处(乡镇)盖章——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残疾人本人到指定医院进行残疾评定(市区在安阳市第二人民医院,各县、林州市到本地指定医院)(精神残疾可有第二人民医院,安阳市精神病院鉴定)——医院评定后,把申请表、评定表到县(区)残联办理残疾人证。
二、对于残疾标准易于认定的残疾类别(肢体),残疾人本人可直接到区残联办理。经区残联办理结果有异议的,可到医定点院办理。
三、办理残疾人证采取自愿,不强迫原则。
办证资格和条件
一、视力残疾(双眼):(双眼)必须是通过各种药物、手术及其它疗法而不能恢复视力者(或经医疗机构认定不能通过上述疗法恢复视功能的)。
二、听力残疾(双耳):(双耳)必须经过治疗一年以上不愈者。
三、言语残疾:是指各种原因导致的言语障碍,而不能进行正常的言语交往,必须明确病因,经过治疗一年以上不愈者。
四、精神残疾:必须是精神病患者持续一年以上未痊愈者。
五、智力残疾:智力明显低于一般人的水平,并显示适应行为障碍者。
六、肢体残疾:是指人的肢体残缺、畸形、麻痹所致人体运动功能障碍。对因病或因交通、工伤、意外等事故造成的肢体伤害的残疾评定,必须在最终治疗结束后经过一年以上功能锻炼不能恢复的(截肢、截瘫,关节融合术后等无法恢复功能的除外)。
七、多重残疾:多重残疾的残疾等级以残疾最重的等级为标准。
证件发放
办理残疾人证残联机关不向申请人收取工本费。鉴定医院按照发改委、卫生部门的收费标准收取一定的鉴定费用,由申请人个人自理。
变更等级
1、需更正的内容,如因填写失误的,经核对残疾人申请表后给予更正。
2、姓名、出生年月或身份证号更正:须由本人随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籍证明和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出具的相关证明。到县(市、区)残联办理更正。如不能证明是同一人的或证明材料证据不充分的,不予更正。
3、残疾类别、残疾等级变动,需经市级医院重新评定。
注销
经康复已脱残或残疾人死亡的,其本人或亲属或代理申办的单位、社区(村)委会应及时到乡镇、街道残联报告,由乡镇、街道残联向县(市、区)残联办理注销手续,交回《残疾人证》。 各乡(镇)、街道残联对已脱残、死亡的残疾人应及时收回《残疾人证》,交县(市、区)残联登记注销,并报设区市残联备案。
安阳市残疾评定定点医院
安阳市第二人民医院 安阳市精神病医院(精神)
林州市中医院
汤阴县人民医院
内黄县第二人民医院